成语解释:奸:通奸。捉拿奸情必须同时抓住奸夫淫妇,捉拿盗贼必须同时抓住赃物。指做事必须要有证据
成语出处:清·石玉昆《三侠五义》第102回:“‘捉奸见双,拿贼要赃’……无有对证,如何诬赖孤家呢!”
成语简拼:ZJJSNZYZ
常用程度:一般成语
成语字数:八字成语
感情色彩:中性成语
成语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做事必须要有证据。
成语结构:复句成语
成语年代:近代成语
近义词:捉奸见双,捉贼见赃